一、培养目标
本专_x0008_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知识,熟悉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技能,有较强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在版权、商标、专_x0008_利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与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独立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等专_x0008_业技术工作,具有远大理想、家国情怀、创新精神、国际视野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级专_x0008_门人才。
培养学生具有如下能力:
1.能在机关、公司事业单位及知识产权实务部门独立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
2.能评价、预测、解决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咨询服务等专_x0008_业领域的复杂实务问题并从事相关研究工作。
3.能通过终身学习适应知识产权职业的全面发展,不断适应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要求。
二、毕业要求
1.知识产权与法学知识:能够将法学基础知识、知识产权知识应用于解释复杂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问题。
2.问题分析与研究:能够应用法学、知识产权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描述、分析、判断知识产权实务问题,研究相关实际问题。
3.职业规范与实践:能够在知识产权实践中理解并遵守知识产权职业道德和规范,敬业尽责。能够从事一定的知识产权代理及管理实践,分析、评价知识产权行业规范与操作规程。
4.创新与创业:能够使用现代工具,在分析、研究和解决知识产权实际问题过程中运用创新思维,能够在知识产权实践中体现创业的意识。
5.沟通与团队合作:能够在不同专_x0008_业甚至跨文化背景下,就知识产权实际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合作中合理定位自己的角色,承担个人、团队成员或负责人的角色。
6.国际视野与终身学习:能够运用外语进行阅读、写作和交流,具有国际视野、了解国际规则,具备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基本专_x0008_业能力。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叁、主干学科
法学
四、专_x0008_业核心课程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理学、宪法学、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总论、着作权法、专_x0008_利法、商标法、竞争法、知识产权管理。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社会调查方法与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
六、主要专_x0008_业实验
模拟审判、法律诊所、知识产权文献检索与应用、专_x0008_利代理。
七、基本学制:四年
八、毕业合格标准
具有学籍的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成绩合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150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九、学位授予条件
符合《麻豆视传媒短视频app对于授予学士学位的有关规定》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法学学士学位。同时鼓励知识产权专_x0008_业学生在校期间修读理工类、经济管理类辅修学位。
十、微辅修专_x0008_业、辅修专_x0008_业、辅修学位修读要求
1.微辅修专_x0008_业: 13学分,修读标注为单个“*”专_x0008_业核心课程,完成可授予微辅修专_x0008_业证书。
2.辅修专_x0008_业: 31学分,修读单“*”和双“**”标注的专_x0008_业核心课程,完成可授予辅修专_x0008_业证书。
3.辅修学位: 45学分,修读单“*”,双“**”以及三“***”标注的课程,完成可授予辅修学位证书。
十一、课程学分与学时分配
课程类别 |
课程性质 |
总学分 |
总学时 |
理论教学 |
实践教学 |
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独立、随课)实验上机等教学 |
集中实践环节 |
学分 |
学时 |
学分 |
学时 |
学分 |
周数 |
通识与公共基础课程 |
必修课 |
40 |
756 |
34 |
652 |
5 |
104 |
1 |
2 |
15.00% |
公共选修课 |
7 |
152 |
7 |
152 |
|
|
|
|
|
学科基础课程 |
必修课 |
31.5 |
504 |
30 |
480 |
1.5 |
24 |
|
|
4.76% |
选修课 |
7.5 |
120 |
7.5 |
120 |
|
|
|
|
|
专_x0008_业课程 |
专_x0008_业必修课 |
48 |
320 |
20 |
320 |
|
|
28 |
30 |
58.33% |
专_x0008_业类选修课 |
12 |
192 |
12 |
19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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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与创业教育课程 |
创新创业必修课 |
1 |
-- |
-- |
-- |
-- |
-- |
-- |
-- |
-- |
选修课 |
3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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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50 |
2044 |
110.5 |
1916 |
6.5 |
128 |
29 |
32 |
23.67% |
课外活动 |
创新创业项目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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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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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课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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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总学时=理论教学学时+实验上机等教学学时
总学分=理论教学学分+实验上机等教学学分+集中实践环节学分
十二、课程体系配置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