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我市数字经济发展需要,促进我市数字经济健康发展。2025年6月20日,兰州市司法局召开《兰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第二次论证会,法学院原新利教授应邀参会,与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财经大学等高校专家学者一道为条例草案“把脉问诊”。

原新利教授首先对立法的整体思路表示肯定,指出立法理念先进,把握时代前沿,主动迎接挑战,落实国家“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起到了地方立法对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此次条例的制定将相关政策文件中确立的发展方向转化为法律规范,为我市数字经济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制度环境。但同时也指出目前草案存在相关领域拔尖人才引进不足、特定群体尤其是老年群体参与数字经济发展规范不明、与庆阳市数字基础设施协调建设发展表述宽泛等问题。
针对条例草案各章节存在的其他问题,原新利教授根据所属章节不同分别展开论述,提出草案在审议过程中发现的法律问题。对已有地方立法解决的此类问题,原新利教授也将建议参考的地方立法及条款进行论述,以便在接下来的修改活动中为相关立法机关提供参考,解决本次审议中发现的立法问题,为产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法律支持。
图文:原新利 审核:孔德瑞